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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先保障硅能源产业用电需求的建议
提高硅能源产业零碳、低碳能源自给率。建议允许其自建光伏、风能电站,配套完善相应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优惠减免过网费,实现自发自用,既满足增量用能需求,又不增加碳排放。同时,鼓励光伏、风电、水电等绿电优先保障供给硅能源生产企业,真正实现绿色能源生产绿色能源的零碳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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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抽水蓄能 助力我国能源转型的建议
建议进一步开展抽水蓄能站点勘测工作,储备优势资源;加大政策驱动力度,集中精力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大规模开工建设抽水蓄能项目,尤其是距离负荷中心近、建设周期短的中小型离河抽水蓄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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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光伏发电项目不强制要求产业配套 优化储能发展模式的建议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开建设,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对地方的管理监督,杜绝以资源换产业、强制进行产业配套行为;不强制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系统,以提高储能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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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解释《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的建议
以渔光互补为代表的光伏复合项目不仅实现了一产二产高效协同发展、绿色发展,还为壮大农村集团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了全新发展动力。建议对《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进行明确解释,不搞政策“一刀切”,同时以改代拆;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各地统一执行标准,科学、规范、标准化审核水面光伏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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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水产行业税费负担 营造公平税收环境的建议
作为我国农林牧渔业中的重要产业,水产行业相较于畜禽行业承担了更重的税费负担,对两个行业实行差异化的税收政策,成为阻碍水产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重要原因。建议免征水产行业或水产养殖企业所得税;建议免征水产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允许跨省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